據中國大陸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專家今(30)日透露,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將由8厘/千瓦時上調至1.5分/千瓦時,略低于此前討論的1.6分/千瓦時的草案。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主要來源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
2011年11月29日,國家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從4厘/千瓦時提高到8厘/千瓦時,但是仍遠遠滿足不了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和發展需求。
另一位接近國家能源局的人士則透露,國家發改委將于今天下午公布這一方案。一起公布的還有新的光伏電價:大型地面光伏電站根據光伏資源條件將采取三類標桿電價,分別為0.9元/千瓦時、0.95元/千瓦時和1元/千瓦時;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將確定為0.42元/千瓦時。
根據中電聯發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49,591億千瓦時,意味著隨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提高,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增量將超過300億元。這將有力支撐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即將啟動的國內光伏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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