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伊始,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提交了議案——《關于調整優化鉛蓄電池消費稅、促進中國電池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張天任認為,鉛蓄電池消費稅已實施兩年多,總體來看,征管基本到位,電池企業特別是行業大型骨干企業,克服了鉛價大幅上漲和各種成本普遍升高等諸多不利因素,通過內部挖潛積極消化成本,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繳納稅收,保證了16號文的順利實施。
他表示,在該稅實施兩年之后,非常有必要對政策的實施效果予以評估,對稅收政策進行優化調整。為此,張天任在議案里提出了“對電池消費稅實施兩年多以來的政策效果進行系統完整的調研和評估”等三大建議。以下是議案全文:

關于調整優化鉛蓄電池消費稅
促進中國電池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1月下發的《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16號文)規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將對各類電池征收消費稅(部分電池免征),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收,適用稅率均為4%”,“鉛蓄電池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
鉛蓄電池消費稅實施已兩年多時間,總體來看,征管基本到位,電池企業特別是行業大型骨干企業,克服了鉛價大幅上漲和各種成本普遍升高等諸多不利因素,通過內部挖潛積極消化成本,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繳納稅收,保證了16號文的順利實施,維護了國家稅收政策的嚴肅性。據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對52家大中型鉛蓄電池企業的統計調查,2016年共繳納消費稅約23.2億元,而同期利潤總額僅為19.3億元。根據行業、市場調查和這組數據充分說明,消費稅導致的成本轉移基本是由鉛蓄電池企業自身擔負的,基本沒有向消費、需求方轉移或轉移比例極低,目前行業骨干鉛蓄電池企業背負著沉重的成本壓力,忠實踐行“兩山”重要理念,在微利甚至虧損情況下為社會提供綠色清潔能源,滿足市場有效需求;同時參與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在“第三次工業革命”和能源革命的全球競賽中負重前行,為振興民族產業貢獻力量。
通過2011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對鉛蓄電池行業的環保整治和2012年以來行業準入、規范審核這兩次大規模的治理,我國鉛蓄電池骨干企業已經全面實現環保達標,積極實施清潔化生產,并且按照“中國制造2025”的總體部署,加速推進“兩化”深度融合。鉛蓄電池行業的技術進步有目共睹,也得到了國外同業和相關機構的一致認可,我國鉛蓄電池骨干企業的環保和職業健康保障體系已和發達國家同業水平同步。
從全球來看,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鉛蓄電池應用在各類車輛、應急、備用和儲能領域,是最為廣泛、最為安全可靠、最具循環利用性、性能價格比最高的二次化學電源。在行業實施轉型升級的緊要關口,骨干企業面向國內需求和全球性競爭,尤需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客觀理解和政策支持,資金需求也尤為迫切。消費稅是一種限制“兩高一資”行業發展、具有懲罰性質的稅收,對已經符合行業規范條件、實現清潔化生產的骨干電池企業來說,繼續實施消費稅征收,適用對象和范圍欠當。為推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黨中央、國務院多次提出要為企業“降成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高質量發展”,電池消費稅的征收不利于中國電池產業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因此,在該稅實施兩年之后,非常有必要對政策的實施效果予以評估,對稅收政策進行優化調整。
一、鉛蓄電池的鉛污染可防可控,鉛蓄電池行業可以綠色發展,對已通過嚴苛規范審核、實施清潔化生產的企業征收具有懲罰性的消費稅,適用對象欠當。
國家高度重視鉛蓄電池的污染防治工作,促進電池行業綠色發展。“十二五”以來,國家環保部、工信部先后對鉛蓄電池企業開展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專項治理,目前通過工信部《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只有132家骨干企業,全國鉛蓄電池企業的數量已由2012年的1749家減少至300家左右,集中度大幅提高,鉛蓄電池產業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為出發點和著力點,在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電池工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產品設計生態化。大中型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相繼導入綠色生態設計,替代原有的傳統設計,從源頭上削減污染物,提高資源利用率。如對環境有影響的含鎘、含砷鉛蓄電池被全面淘汰;污染物易外泄的開口式電池被閥控式密封新型電池所替代。這些生態設計避免了電池產品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的污染物產生和排放,以降低對資源的損耗和對環境的風險。
2.生產工藝清潔化。“十二五”以來,骨干電池企業紛紛加大技改力度,采用更為先進、更加綠色的工藝技術,提升了環保和職業健康保障水平。如全面推廣內化成、冷切鉛、免稱片、一鍋多機工藝,既避免或減少了酸霧和鉛煙的產生,又減少了含鉛廢水、粉塵、廢渣的排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明顯。
3.裝備制造自動化。骨干電池企業的裝備水平已有了顯著提升,通過采用自動化、智能化的制造裝備,在制造過程中實現節能減排。如正在著力推廣的極板連鑄、連軋、連涂技術,勞動生產率提高了3倍,能耗降低了30%,實現了廢水零排放,還提升了電池的穩定性。部分企業還積極按照“中國制造2025”的總體部署,深入推進“兩化”深度融合,電池組裝實現智能化,積極推廣機器人、機械手的應用,減少人與鉛的接觸和繁重的體力勞動。
4.回收處置循環化。鉛蓄電池中70%的成分是鉛,具有極高的回收再利用的價值,根據國外統計,鉛蓄電池是所有產品中循環利用率最高的產品,也是唯一可以高效循環利用的電池產品。發達國家廢舊電池中的鉛回收再利用率達到98%以上,我國也已達到90%以上,部分采用先進裝備和先進工藝的優勢企業,鉛回收率更是高達99%以上,超過發達國家的水平。使用再生鉛制造鉛蓄電池,既可依法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也可降低生產成本,形成綠色循環產業、“城市礦山”。近年來,部分大型電池企業紛紛開展廢舊電池回收,走循環發展之路。
綜上所述,“十二五”以來,鉛蓄電池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型骨干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生產,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總部設在美國的國際先進蓄電池聯合會(ALABC),也非常看好中國鉛蓄電池行業的發展,已連續三年在中國召開年會,并為優勢企業的新型鉛碳電池研發和產業化提供了選項資助。
ALABC并高度評價中國國家工信部所推進的“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管理取得了卓越的成效。這充分說明,只有污染的企業,沒有污染的行業,用“有色眼鏡”看待鉛蓄電池,認為產品落后,存在污染,是非常不客觀、不公正的。因此,作為懲罰性稅收,消費稅不適合對那些已符合規范要求的企業進行征收。
二、鉛蓄電池是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有著重要作用,綜合優勢非常明顯,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無法被替代。
1.應用領域廣泛。目前鉛蓄電池是使用范圍最廣、市場份額最大的電池產品,無論在我國還是在全球都占據了可充電電池市場規模的60%以上,廣泛應用于信息通信、交通運輸、電力儲能、航空航天、國防建設以及日常生活等眾多領域,保持著較高的增長率。“十二五”末的2015年,我國鉛蓄電池產量達到21342萬千伏安時,比“十二五”初期2010年14416萬千伏安時增長了48%,年遞增率達8.2%。
2.綜合優勢明顯。鉛蓄電池具有技術成熟、性能穩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環境適應性強等顯著優勢,特別是其優越的性價比成為突出特點。相同電容量,鉛蓄電池的價格僅為鋰離子和鎳氫電池的1/3左右,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僅為鋰離子電池的1/5左右。在對電池性能、重量、體積等方面沒有特定要求的使用領域,鉛蓄電池具有良好技術競爭力和使用經濟性。
3.可以循環利用。從國際上看,因為鉛蓄電池具有可循環利用的價值,美國、歐洲、日本都沒有限制該類產品的發展,更沒有將其列入污染行業。發達國家在鼓勵其它新能源動力電池創新發展的同時,并不排斥鉛蓄電池的廣泛應用與發展,美國、日本、歐洲部分國家甚至還對該產業給予經濟和政策上的扶持。
4.國際市場競爭力增強。我國已成為世界電池制造、加工和貿易中心,是全球最大的電池產品出口國。2015年,在我國電池行業出口總額126.57億美元中,鉛蓄電池出口為28.86億美元,占電池行業出口額的22.80%,均比“十二五”初期的2010年大幅度提高。近年來,國家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了新型鉛蓄電池的研發和產業化進程,將帶動更多新產品躋身國際市場,在實施“一帶一路”發展中發揮應有作用。
三、消費稅加重企業負擔,無形中擾亂了市場秩序,不利于企業的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這兩年,隨著供給側改革的深入推進,“中國制造2025”戰略的深入實施,鉛蓄電池行業正在加速通過科技創新驅動轉型升級,但消費稅的征收使企業面臨著巨大的轉型壓力和失去了動力。特別是2017年以來,原材料鉛的價格漲幅高達50%,由于鉛蓄電池中70%左右的成本是鉛,鉛價上漲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再加上4%的消費稅,企業稅負率過重,骨干企業無不苦不堪言。
1.消費稅擠占了企業利潤,造成成本大幅提升,資金風險加大。據對風帆、超威、天能、駱駝等9家大中型鉛蓄電池企業調查分析,2016年這9家企業預計完成主營收入約718.67億元,利潤預計為20.69億元,繳納消費稅預計為21.29億元。企業反映,2016年下半年以來,鉛原料價格急劇上漲,最高漲至2.2萬元/噸,相較上一年度漲幅超過50%,再加上繳納消費稅,企業受兩頭擠壓,成本壓力陡增。
2.綜合稅負率過高,骨干鉛蓄電池企業轉型升級投入乏力。鉛蓄電池被征消費稅后,相關附征稅費均相應加征,使稅負率高達8%-10%。國家又開征環境保護稅,下一步還將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這些都將進一步加重電池企業的負擔,不少優勢和骨干企業原本計劃在“十三五”期間圍繞產業升級,加大在新型綠色鉛蓄電池創新研發、裝備更新、技術改造和環保治理的投入,也因此面臨實施規劃后繼乏力的局面。
3.“低小散”企業死灰復燃,造成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規范企業被征收4%消費稅后,一些非法或不規范的“低小散”企業通過偷稅逃稅,又重新活躍起來,以非法手段與規范企業爭搶市場,或進行無票交易、或減少銷售開票比例;也有企業以降低開票金額等非法手段向稅務部門虛報銷量。大型骨干企業處于被動地位,成本既處于劣勢,又擔心丟掉市場而無力向需求側轉嫁壓力,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行業環境。
4.造成出口下降,產業向國外轉移,不利于民族產業發展。2016年我國電池產品出口額112.52億美元,同比下降3.21%。鉛蓄電池在電池產品中占比較大,2015年前已連續多年出口額持續增長。2016年出口額下降與征繳消費稅有一定的關系。安徽的一家電池企業鉛蓄電池出口額在國內同業位居領先,2016年被征消費稅后由于成本和銷售價格提高,造成出口市場萎縮,業務成交量急劇下滑近30%。
另外,開征4%的消費稅后,在國內生產鉛蓄電池的成本明顯偏高,產業發展已逐步向低成本的東南亞國家,如越南、泰國、印度、菲律賓轉移,這些國家的勞動力成本、用能成本、土地成本都比國內便宜,又沒有消費稅。據了解,浙江省已經有10多家企業到這些國家進行考察調研,考慮在這些國家投資設廠。如果電池產業被動的大規模向海外轉移,不僅會給國家造成稅收、就業方面和社會穩定方面的壓力,還將不利于民族產業的發展。
科學的稅收體制才能真正起到保護環境、打擊非法地下產業鏈、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的良好作用;才能真正促進我國電池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為生態文明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從實施結果來看,電池消費稅既沒有體現不同電池類型的資源消耗性與循環性,在保護資源環境、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效果也有限,這種“一刀切”的稅收模式,壓縮了合法企業的生存空間,擾亂國家提倡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方向,非常有必要予以修正、調整。據此建議:
1.對電池消費稅實施兩年多以來的政策效果進行系統完整的調研和評估。建議由國家財政部、工信部、環保部等部門牽頭、主導,或委托財科院、環科院、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等具有專業能力的第三方機構組成聯合調研小組。調研小組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部署和關于“實行減稅降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的精神,深入大型骨干企業和重點產銷區域進行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傾聽企業呼聲,重點了解企業負擔,評估消費稅是否達到了政策初衷,客觀反應實際情況。調研評估報告呈遞有關部委,作為政策決策的依據。
2.建議對消費稅施行減征、差異化征收或先征后返,體現稅收政策對綠色、循環、低碳這一目標的政策導向。
(1)對經過工信部審核,已公告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試行消費稅免征的辦法。具體操作可以采取直接免征;也可以采取先征后返,對這些優勢企業專項用于綠色產品研發、環保科技或技改項目提供支持。同時建議財政部建立此種辦法的管控制度,對免征返還后,資金使用方向實行嚴格管控。
(2)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為主線,建議建立依據鉛蓄電池企業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所回收廢鉛蓄電池的數量,實行回收廢鉛蓄電池比例與減免消費稅征繳比例相一致的辦法,鼓勵鉛蓄電池企業規范回收,最大限度循環利用再生鉛資源。
3.明晰責任,加大監管,打擊非法,規范市場秩序。
建議政府加大對環境污染風險的監管力度,依法打擊鉛蓄電池非規范企業、非法生產和交易,以及非法回收廢鉛蓄電池、非法鉛再生冶煉及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清查、處理電池消費稅征繳過程中的偷稅逃稅違法行為,為規范的鉛蓄電池企業提供有利于公平競爭,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市場環境。鑒于這項工作涉及多個部門職能,需要多管齊下,協同推進工作,建議國務院能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并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統籌工作步驟,實現治理目標。
【中國能源網獨家稿件聲明】 凡注明 “中國能源網”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 未經中國能源網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